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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公办高等院校;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成为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024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00多万元。有2.35万平米面积的现代化图书馆。有1.53万平米、8000坐席的现代篮球馆,成功承办了第28届亚洲男子篮球锦标赛、湖南省第十届大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拥有第二代最新数字校园网,配备300余间智慧教室。建有现代服务共享型实训基地和虚拟现实学习中心,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258个,校外实训基地369个。
学校现有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殡仪学院、外语学院、财经管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中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体育部3个教学部。组建了“社会管理与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民政信息及智能化技术服务”、“现代商务服务”、“创意设计与传媒”、“应用外语服务”6个特色专业群;有省部级以上示范(重点、骨干、特色)专业22个,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联合培养本科试点专业1个。
校内设有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2个,主持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2个。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和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22门,名师空间课堂15个,专递课堂及同步课堂资源2个,牵头开发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标准6个。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有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9名省级专业带头人和25名省级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硕士学位;142名教师具有英国知山大学、美国费里斯州立大学、台湾健行科技大学等国外、境外访学经历。
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获得国家级信息化教学比赛一等奖4项,省级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一等奖12项。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和教学竞赛一等奖5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6项。
2016年3月,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发布2016年中国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我校名列全国第五名。招生录取分数线已连续9年位居全省高职第一,超过三本录取分数线。学校已经成为国家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正朝着创建一流高职学院、一流专业群的“双一流”目标迈进。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工作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健康,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共计68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359人已录取结束;今年学校高考统招将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数444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所有进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若遇到同分情况,文科、文科美术、文科编导类计划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理科、理科美术、理科编导类计划按数、语、外比较单科成绩。
4.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6.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
7.应、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设专业级差。
8.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对其思想政治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2周后作自动退学处理。
助学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另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专业设置
学院 专业 层次 学院 专业 层次 社会管理学院 民政管理 专科 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婚庆服务与管理 专科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专科 物业管理 专科 电脑艺术设计 专科 社会工作学院 社会工作 专科 雕塑艺术系 专科 社区工作管理与服务 专科 服装表演与设计 专科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 产品造型设计 专科 心理咨询 专科 艺术设计 专科 商学院 电子商务 专科 医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专科 市场营销 专科 老年服务管理 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护理专业 专科 证券投资与管理 专科 殡仪学院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专科 物流管理 专科 园林工程技术(陵园设计与管理) 专科 会计 专科 外语学院 商务英语 专科 软件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涉外旅游 专科 软件技术 专科 涉外事务管理 专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科 商务日语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空中乘务 专科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专科 文化传播学院 文秘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专科 信息传播与策划 专科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法律事务 专科 专科 编导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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