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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属湖南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75年,其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湖南机电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湖南省数控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4年被教育部,劳动部等部委确立为制造与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教学部等八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建成了深度融入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的智能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汽车技术、智能制造服务四大专业群。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0个全日制专科专业。
其中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为省级示范特色专业群,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为省级示范特色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为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为省级精品专业。
学院全面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62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45人, “双师型”专任教师3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2个。
学院与中铁重工、上汽大众(长沙)、长泰机器人、北京华航唯实、宇环智能、山河智能、中联重科、蓝思智能、长沙轨道交通、湘邮科技、怡飞科技等23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培养、就业合作关系。与知名企业在校内合作共建了上海三菱电梯学院、捷豹路虎(中国)长沙培训中心、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中心、长沙猎豹汽车培训中心、湖南凯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生产性实训基地。
为保障学生日常实践学习,校内建有面积11余万平方米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实训基地、汽车维修实训基地、机械制造实训基地、计算机及网络中心、财经与旅游实训中心等实训基地。其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是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近三年来科研成果立项140余项,专利授权674项。学生获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250余项、创新创业大赛奖项40余项;学生技能抽查成绩优秀,年终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据麦可思调查,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现状满意度、平均月收入均远远高于全国高职平均值。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长沙市万家丽北路,学校是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稳定全日制办学规模,扩大社会技术培训,在人才培养和管理上突出精细化人才培养特色,努力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优秀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万余人。
近年来,学院按照错位发展、优势超前、凸显特色的办学理念,紧随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专业建设转型升级,积极推行产教融合、师生融合的人才精细化培养方式,重点培养智能制造产业链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受到业界赞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卫视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学院办学成绩成果报道130余次。
招生计划
2017年学校面向多个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职高对口”类分类录取。
3.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实行志愿顺序的省份,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5.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6.学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女生身高4000px以上,其他专业无身高要求。
7.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8.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
9.对省教育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其他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1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4600 15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0 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60 16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3 数控技术 5060 17 汽车智能技术 4600 4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060 18 计算机网络技术 4600 5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4600 19 计算机信息管理 4600 6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60 20 软件技术 4600 7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4600 2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46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60 22 移动应用开发 460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60 23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4600 10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24 会计 3500 11 电梯工程技术 4600 25 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方向) 3500 26 国际贸易实务(外贸业务方向) 3500 12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27 市场营销 350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600 28 电子商务 3500 14 汽车电子技术 4600 29 酒店管理 4200 学杂费及代收费标准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住宿费 1200元/年 学生入住4人间标准学生公寓。学院另提供少量6、8人间,先按1200元/年标准收取,待宿舍定位后,多收部分予以退还。 2 书籍费 600元/年 一学年一结算,多退少补。 3 军训服装费 100元 第一学年一次性收取(以后不再收取)。 4 体检费 45元 第一学年一次性收取(以后不再收取)。 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450元 三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年)。 6 公寓化物品 350元/套 该价格为预计价格,具体以学院公开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