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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简单介绍:
学校以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实行 “一套班子、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1942人,社会短期培训年均1760人,学生就业率92%。
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比为62%。开设有“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工,四个个重点专业,开设有计算机技术应用,服装制作工艺,农学,农机应用与维修”四个一般专业。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开设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计算机技术应用、汽车驾驶与维修、服装制作工艺、电子电工、农业专业、农机应用与维修。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人数 旅游服务与管理 3年 100人 酒店服务与管理 3年 50人 计算机技术应用 3年 50人 汽车驾驶与维修 3年 100人 服装制作工艺 3年 50人 电子电工 3年 100人 农业专业 3年 100人 农机应用与维修 3年 50人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要求:
坚持充分展示、多元评价、择优录取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自己的前提下,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的发展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关注学生的可塑性和后续发展的需要。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条件:
1、在县教育局统筹全县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给予我校招生在政策与经济大力支持的大环境下,学校积极对接各初级中学及时掌握初中毕业生去向,对初中毕业生入读中职率达到与入读普通高中比例大体相当的学校,除教育局给予表彰和重奖外,学校再给予相同数额的重奖。
2、积极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联合办学等有利于扩大招生规模的招生办法和做法。
3、把每年3-8月份定为招生宣传月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4、在巩固2008年招生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家资助中职学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契机,抢抓机遇,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克服困难,牢固树立人人招生,常年招生的思想,任务分解到科室、教研组并负责落实到人,并与初级中学结成对子,抓好“初级中学保招生,职业中学保控辍”工作。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方式:
本年度县职高只实行秋季招生,以学生填报中考的志愿为依据,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生指标任务数录取。一经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政审考查免试注册入学。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注意事项:
社会培训结合主干专业建设,适应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劳动、扶贫、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大力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培训、返乡农民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各种培训。要加强培训与鉴定工作,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对职业培训的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助学政策:
1、启动资金:招生工作启动后,发给A类校3000元、B类校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
2、招生奖:
1、完成招生任务80%以上的学校,每生80元奖励。
2.完成招生任务的完成。每生100元奖励。
3、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超额完成招生100%的学校,每超额一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